畢業生離校就業協議書
- 文件介紹:
- 該文件為 doc 格式,下載需要 0 積分
- 畢業生離校就業協議書一、學校同意學生根據自身就業需求,離校參加就業實習、實踐工作。
二、學校有權在學生畢業之前對其與學習有關事項進行監督和管理。
三、學生在離校參加就業實習、實踐前,必須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(勞動合同或就業證明)等材料,方可申請離校。
四、學生必須按學院離校程序辦理完相應手續,方可離校;
五、學生離校后,在校外的工作、生活、安全保障、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學生本人承擔;
六、學生離校就業實習、實踐期間,應服從學院和用人單位的雙重管理,根據系部要求完成相關課程的考試、畢業設計、答辯等教學環節;定期向班主任匯報個人情況,保持個人、家庭、班主任、系部通訊聯系的暢通;如不能按時完成系部規定的各項畢業生工作,影響畢業證書發放,責任自負。
七、學生前往就業單位費用自理。須按照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協議按期履行就業實習、實踐任務,遵守用人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,若因學生個人原因違約返校,需持就業單位證明(如解約函等證明材料),在所在系部辦理返校手續,安排住宿。未辦理返校手續者,學校將按規定不予辦理公寓住宿手續及就業推薦工作;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