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掘二區機電專業網格化管理實施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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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綜掘二區機電專業網格化管理實施辦法為加強我區機電專業的管理,細化各項工作的責任與分工,減少、消除機電專業日常管理中的隱患,提高機電工的責任心,加強工區內部隱患自查力度,提高工區機電管理水平,嚴格落實各項工作中機電工的主體責任,特制訂本實施辦法,已經通過立即執行。
一、維修電工
(一)絕緣用具、工具
1.工區管控
放電棒、接地線、放電鉗、絕緣手套、絕緣靴等電組日常從事電氣作業必備物品,每6個月需要檢驗一次,使用周期為6個月,機電副區長(機電技術員)負責給每個掘進工作面至少準備兩套。機電技術員負責記錄絕緣用具檢驗到期時間,并在手機日程上編寫日程定時提醒,提前半個月準備好備用的絕緣用具送檢,出現漏檢或絕緣用具準備不足,每次罰機電副區長及機電技術員500元。根據人員配置情況,準備至少兩倍于電工數量的驗電筆(完好、能立即使用的),一套配備給電工攜帶,另一套備用,備用驗電筆應提前半個月送檢,機電技術員做好記錄并在手機日程上定時提醒。出現漏檢或絕緣用具準備不足,每次罰機電副區長及機電技術員300元。
2.班組管控
放電棒、接地線、放電鉗、絕緣手套、絕緣靴等電組日常從事電氣作業必備物品由機電工長、電組負責人負責管控,檢驗合格日期前至少20天向機電副區長(機電技術員)匯報,上述用具檢驗周期到期情況。若到期不匯報,每次罰機電工長、電組負責人各200元;若出現絕緣用具到期未更新,每次罰機電工長、電組負責人各500元,罰機電副區長及機電技術員每人200元;被安監處、科室或上級領導查出絕緣用具超期未檢驗,機電工長、電組負責人、機電工長、機電技術員分擔罰款,同時加罰機電工長、電組負責人各500元,機電副區長、機電技術員各300元。...